1998年
1. 进行下岗分流、减员增效,全年减员941人。
2.在经营型企业试行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分配办法,出台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。基层实行工资总额“自报自控、监督检查”制度,在部分打桩船试行计件工资制,在部分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与计件加奖励的办法。
3.下发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。
1999年
1. 根据集团总公司改制试点方案,成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领导小组,选择安装公司、兴华公司作为试点单位。
2. 出台局工资总量调控办法,按利润、产值和生活保障进行考核调控发放,体现效益优先、兼顾公平原则。
3. 材料管理建立内部市场。
4. 对外业务处与经营处合并为经营处,形成境内外经营工作拳头,制定实施局经营奖励管理办法。加大局名义投标的经营活动。
5. 成立三航企发公司。
2000年
1. 召开改革推进大会,明确年内局改革6大目标。依照《公司法》规定,制定局改制总体方案,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。
2. 船厂停牌,对职工进行双向选择、竞聘上岗安置分流。船厂停牌,在于充分发挥市场性作用,对市场需求做出灵敏反应,迈出了自主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一步。
3. 开始撤处建部试点工作,建立人力资源中心、设备租赁中心、物资供应中心。
4.实现经营制能上能下、员工能进能出、收入能增能减的要求。
5.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对局管干部进行任期考核,启动两级机关人员和主业在岗人员精简工作。
6.修改工资总量调控办法,突出效益优先原则,加大对效益部分的考核力度,取消对效益好的单位工资总量绝对值封顶。给部分优秀人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。
7.以质量保证手册和成本控制手册为抓手抓好各项管理工作。
2001年
1. 对一公司进行改制,合资组建三航奔腾公司;成立兴安基公司。
2. 完成撤处建部工作,局、公司、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正式运转。
3.新建和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。制定《三航局本部岗薪制方案》,坚持效益优先原则,完善分配制度。
4. 通过2年来采取停牌、重组、撤处建部、股份制改造一系列改革,走出一条从根本上消灭二级亏损单位的新路,产生了经济效益。确立效益为中心,抓好资金、财务管理。
5.为迎接水工春天到来,加大船机改造、新建力度。
2002年
1. 资质到位。获得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,2个总承包一级、4个专业承包一级和1个专业二级资质。
2. 对一公司改制,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。
3.突出全局一盘棋,解决资源配置。
4.出台三航局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。
5.物资公司取得外贸经营权。